关于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4批面上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8日浏览次数:304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及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博基字[2022]1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 5 万元。对从事基础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条件

1202231日至2023831日期间进站,且本站未获得面上资助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派出类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获批博新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站中),与面上资助申报不冲突,二者可以同时获批。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81日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交由合作导师审核。在网上申报系统开通日期之前,可参考申请书模板(附件2),模板只供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

2. 因学校计划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请申请人于821日前在线提交至流动站所在学院,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3.申请人收到专家审核反馈意见后,进行完善修改,并在831日前在线提交

4.学校博管办于95日前审核博士后基金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5.与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工作站进行申报;与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通过我校流动站申报。

四、申请书填写要求

1.《申请书》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

2.“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3.申请书中的“一级学科”是指申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以和进站时的学科不一致。“项目所属二级学科”须认真填写,基金会基于二级学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分组,并随机匹配同行专家评审。

4. 申请人在填报时应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中《专家评审程序和评审指标》,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研究方案。

 

联 系 人:夏老师

办公地点:河海馆517

联系电话:025-83786360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3年度.pdf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模版.pdf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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